昨天从省安监局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从现在起,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将严格进行查处。
《意见》明确,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每年要定期开展1次以上事故综合应急演练。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至少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应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今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从2011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
据统计,云南省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76户、经营企业3730户,从业人员约2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