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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一承租方遭5000万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2:1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秦齐祺 刘勇)798艺术区的一次房屋出租,引发近5000万元诉讼。朝阳法院昨日消息,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星华电”)将深圳市德邦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邦”)和北京798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798公司”)告上法院。

  七星华电在起诉中指深圳德邦拖欠房租、物业费上千万,要求其腾退房屋,追讨房租、物业费等款项,并索赔违约金、改造补偿款等共4945.76万元;同时要求解除三家公司之间的相关合同和协议。

  据七星华电称,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与深圳德邦、798公司共同签订了三方《房屋租赁合同》,由深圳德邦租赁七星华电位于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面积为29008.09平方米的房屋,租期约定12年。

  七星华电称合同生效后,他们投入巨额资金对涉案房屋按深圳德邦要求予以改造。但深圳德邦从一开始就拖欠房租、物业费等费用,其间多次催缴仍拒绝支付,截至去年12月,深圳德邦共拖欠房租1424.51万元、物业费22.52万元。

  今年1月,七星华电向深圳德邦发出了《结束合同通知书》,但对方至今仍未腾房并交付房租。

  昨日下午,深圳德邦和798公司相关人员均未就此案予以回应。

  据悉,朝阳法院已对此案进行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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