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出门,想的是平平安安,但高空坠物却成了飞来横祸,说不定哪天就落在你身上,轻则满身污秽,重则非死即伤。即便是打上官司,也是费尽心力。
法官和律师们引经据典,论证高空坠物该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又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但这些都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关键在于抛物者有一种侥幸心理——扔下去也不会被发现。于是,就没有了底线。窃以为,当一种行为连法律都不能完全约束的时候,道德与精神的感化就凸现出来。西方社会极少因高空坠物引发诉讼,因为他们的内心有一种秉持:与人为善,相处和谐。我们则缺少换位思考,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有了这个道德底线,相信高空不再坠物。
作者陈昱,为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欢迎读者通过本报热线966988或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电话:023-67621818或登录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网站www.exceedon.net为法治锐评点题,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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