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武岩生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最大亮点是将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登记。而分析人士认为,此举短期着眼于消化巨额外储,而长远来看,更是为人民币国际化道路进行铺垫。
■外汇审核由“事前”到“事后”
《规定》最明显的变动之处在于,外管局明确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登记。与之配套,外管局对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管理由以往的核准制调整为登记制。
“这种变化是延续了金融‘国九条’的政策口径,目的在于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贸发展。”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为人民币国际化留下“伏笔”
《规定》首次提及,境内机构以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该规定为今后人民币区域化乃至国际化留下“伏笔”。
据相关媒体报道,人民币用于贸易项下计价结算试点即将推出,人民币用作投资计价是大势所趋,意见稿中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对此已预留“口子”。
■利于消化大规模外储
提高我国巨额外汇资产的利用效率,是政策出台的现实背景。“让企业多用外汇,消化一部分外汇储备,有利于缓解高储备压力。而企业用汇,很可能比国家经营外汇更有效率。”
■政策留下调整空间
记者注意到,该《规定》第五条明确,外管局可以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这就为一旦国际收支发生逆转,中国适时调整相关外汇管理政策预留了空间。”人行这位分析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