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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维权敲诈商户5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3: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蒋淼宇等5名男子以购买的地板是伪劣产品为由敲诈地板商共计1.6万元。近日,市二中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2年半到2年不等。

  去年3月底,蒋淼宇到朝阳区红星美凯龙家居建材市场向一家地板店铺订购了地板。店铺经理派人送货时,蒋淼宇一口咬定地板是假的,并打电话叫来王金宝等4名男子到建材城索赔。

  他们威胁店铺经理“解决不好,别想开店”。为避免他们闹事,店铺经理退了货并赔偿他们1.6万元。去年4月16日,蒋淼宇等人又来到丰台区大红门集美家居建材城,以同样方式向一名地板商户索要5000元。因商户报警,蒋淼宇等人被抓。今年1月,一审法院认定蒋淼宇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有3名被告人以自身行为是“合法维权”为由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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