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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法庭”开进村 法官都说大白话

  昨日起,大邑法院的“车轮法庭”正式走村串户办公,车开到哪里,案子就办到哪里。这一办案模式正是参照抗战时期有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提出继承和发扬走群众路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这一模式正在全国法院大力提倡。

  安置点里立案 农家院里开庭

  昨日,一辆面包车从大邑法院向该县官渡安置点驶去。“今后,这车就是我们的流动法庭。”大邑法院副院长吴成彬说。一到安置了500余户地震受灾群众的官渡安置点,4名立案庭法官便忙碌起来,做法律咨询、审查材料、填写确认单……近1个小时,共针对4起案件立了案。

  从安置点出来,法官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往王泗镇。该镇李安村一对父子日常有些小矛盾,经调解,双方终于在1个多月前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此时彭大爷又不干了,要求法院来“作证”。昨日,法官们来到了儿子彭某家中,找来4条长板凳,将分别写有“审判员”、“书记员”、“人民调解员”、“原告”、“被告”的牌子摆到凳子上,搭起简易法庭。

  “关于你们父子双方赡养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法官话音刚落,彭大爷说话了:“啥子?”书记员索性蹲到彭大爷身旁,给他逐字解释调解内容:“你的口粮吃好多,问你儿拿好多;每年你儿还要给你120元零用钱、清油12斤、肉12斤……懂没有?”彭大爷连连点头。随后,法官依此出具了调解协议书。

  每周两次 定期到群众中办案

  对于法官们通俗的庭审用语,吴成彬说,这也是响应最高院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尝试。吴成彬表示,“车轮法庭”将每周两次定期到各乡镇、社区、新农村、工业开发区、受灾群众安置点等地开展“点对点”的服务,包括立案、调解、开庭等。此外,大邑法院还制定下发了《流动法庭审判工作规则(试行)》。

  新闻链接 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了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主要内容是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审判,在审判中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并纠正疑难与错案,使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得到教育。人们把这种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法,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大邑法 本报记者 董馨 摄影 卢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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