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郁菊红 张俊 记者 王君权
时间:5月19日
地点:海盐县人民法院
起诉对象:张汉良
起诉事由:职务侵占
张汉良,45岁,海盐县慧尔普电器厂业务员。家有八十岁母亲、没有成家的聋哑大哥,还有个正要去福建读大学的儿子。妻子早已和他离婚,张汉良一个人挣的钱四个人花,让他觉得有点艰难。
利用工作出差的间隙,他留意到在成都的太阳能配件市场开店有前途。他还专门去考察过,结果再次验证了他的判断。据估计,开一家这样的店大概要20万元资金,可他手上没那么多钱,即使东拼西凑也还缺了一块。
张汉良最终没抵住诱惑,从慧尔普电器厂客户那收来货款8万元,扣押了6.55万元,其余上交给公司财务。第二天,他带着钱潜逃到成都,将太阳能配件店开了起来。
没几天,货款缺口就被发现,厂里报了案。警方很快找到在成都的张汉良。
公诉机关认为,张汉良利用工厂业务员这个职务上的便利,将客户单位支付给公司的货款6.55万元非法截留并携款潜逃,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张汉良说,家庭压力太大,他只想把店开起来,等赚了钱再还上——他对太阳能配件店的赢利前景一直深信不疑。
事实也证明了他的判断,在对张汉良一案的调查和审理期间,他在成都的店面一年时间有了100万元的营业额,现在他已经开起了第二家店,他预计2009年可以拿下400万元的营业额。张汉良估计,利润大概是营业额的10%。
昨天,张汉良在法庭上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给全家抹了黑,请求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张汉良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