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林甲松) 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45365元,职工月平均工资3780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702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09元。这是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的。据悉,随着广州市公布的统计数据,2009年新社保年度医保最高待遇将再提高2万元,达到33万。
职工月均工资增431元
2008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45365元,职工月平均工资3780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702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09元。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去年是3349元,今年的平均水平3780元较去年增加了431元,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2.9%。
此外,番禺区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8.8%,花都区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3.2%,增城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7.0%,从化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9.2%。
医保最高报销达33万
据悉,广州市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四大保险的参保缴费上下限,是按照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市基”)的300%和60%计算。以广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780元为基数,上限是11340元,下限是2268元。
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广州市在今年5月1日对医保缴费费率进行了调整,其中,目前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来算,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其缴费将从目前的100元整到113元,相比目前增加了13元。医保待遇此次也相应得到提高,以一个社保年度的最高报销限额为例,目前是31万元,从今年7月1日之后,一年最高报销限额将调到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