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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徒“发函”消防总队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4:29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鹏 通讯员 徐尚明 严青) 昨日,不法分子竟将一份派人参加所谓新消防法培训的“紧急通知”传真到了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立即在“广东消防网”发布通告,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保持高度警惕,严防“假”的消防培训通知,避免上当受骗。

  冒消防支队发通知

  昨日,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收到了一份“紧急通知”传真,内容竟是冒充广州市消防支队的名义,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餐饮娱乐场所等单位,派两名代表参加为期三天的培训,收取每人1980元的培训费。传真还要求将费用汇入建行6227001823230054931名为王光蓉的账号。同时还煞有介事地表示,凡逾期不参加培训未获得《新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单位,将会处以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罚款5000元~30000元。

  不法分子犯两宗罪

  “假冒消防机构的违法人员在收到一些社会单位的汇款后并不会举办消防培训,他们会逃得无影无踪。”省公安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保持高度警惕,严防“假”的消防培训通知,避免上当受骗。

  据介绍,打着消防机构的名义下发所谓的《紧急通知》,不法分子涉嫌违反了“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罪”等“两宗罪”。目前,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尽全力进行破案,如果不法分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将可能因触犯刑律而被判处3~6年刑期。如果社会单位和群众再次发现类似不法行为,请及时向省公安消防局或辖区消防机构举报。

  省公安消防局举报电话:020—87119888 020—87119083。

  提醒

  1.消防机构不会以个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2.即使是真培训,也是到场参加时才交费;

  3.不允许指定购买消防产品或器材,如有上门推销行为,可要求来者出示警官证和检查证,也可以报警求助或拨打消防部门电话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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