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房间后,他洗了个澡,看了会儿电视,吃了个苹果
这起强奸案本可避免
□通讯员 江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小花姑娘今年20岁,一头长发,貌美如花。几个月前一场遭遇,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
小花在四季青服装市场上班,平时和朋友住在市场旁边碑亭路的出租房里。今年1月21日晚6点左右,小花下班走回住处。
回家没多久,听到有人敲门,毫无警惕心的小花开门,看到一名二十七八岁的陌生男子。对方手里拿着一张安全检查通知书:“我是电力公司工作人员,来检查线路安全。”
“你叫什么名字啊?这里平时几个人住?”陌生男子在小花房间内逗留了大约半个小时,问东问西。小花一一如实回答。就在小花背过身时,对方突然将小花按倒在床上。
男子姓蔡,诸暨人,1982年出生。蔡某原本在杭州开了一家食品店,开业不久,和他相恋多年的女友跟别人结婚了。蔡某因此情绪低落,干脆把店关了。事发当天,无聊的蔡某偶然看到小花,不禁动了邪念。
将小花按倒后,蔡某用随身携带的尼龙绳捆住了小花的手脚。然后,蔡某进浴室洗了一个澡,洗完澡又和小花并排躺在床上,打开电视机聊了起来,似乎并不急于做什么。
蔡某说:“我原来是做警察的,有一次误杀了一个人逃出来,我可是有命案的人……”小花没敢说话。期间,小花的男友来电话,因为无人接听,男友还赶过来敲小花的房门。蔡某关掉电视机,小声对小花说:“如果你敢叫,我连你男朋友一起杀掉!”
过了会儿,敲门声停了。蔡某重新打开电视机,还悠闲地削了一个苹果吃。一边看电视,一边闲聊,蔡某开始瞌睡……
半夜12点,养足精神的蔡某清醒过来,对小花实施了强奸。半个小时后,蔡某准备离开。临出门前,他抢走了小花的手机、mp3播放器、现金及银行卡两张,并用刀威胁小花说出银行卡密码。
小花报案。蔡某第二天在一家网吧里被抓获。昨日,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与抢劫罪两项罪名对蔡某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说,如果小花防范性高一点,这起抢劫强奸案原本可以避免。(女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