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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元钱 男子火烧“仇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4:5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周雪莲)泼人汽油、动刀砍人……苟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逃亡9年的代价。

  2000年5月14日,苟某和妻子吕某在卖鱼时,一名顾客称买的鱼差了1斤多,自知理亏的吕某退还了5元钱。吕某认定是附近摊贩雷某点了自己的“水”,她要雷某赔自己5元钱,雷某极力否认,双方的丈夫也加入“战斗”。下午,苟某将汽油泼向雷某夫妇,雷某夫妻急忙跑向派出所报案,苟某骑摩托车将雷某撞倒后,向其头部砍了2刀,并将雷某身上的汽油点燃。随后他将雷某12岁的孩子砍伤后逃逸。今年4月27日,藏身于武汉的苟某被长寿警方押解回渝。(时报通66099999感谢严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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