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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遇纠纷首选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5:48  深圳商报

  

深圳人遇纠纷首选调解
昨日下午,深圳市公明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在合水口社区工业园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咨询活动,吸引过往市民关注。本报记者 陈锡明 通讯员 朱坤伟 骆海峰 摄

  【本报讯】(记者 周森)面对近年来日趋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形势,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劳动关系、生产经营类纠纷呈现的“爆发性”增长态势,深圳坚持将人民调解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人民调解组织已经覆盖全市各个层面和角落,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调解纠纷数逼近法院受理数

  市司法局18日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所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2008年全市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的矛盾纠纷数量达到了60508宗,其中有227宗的当事人反悔向法院起诉,无一宗被法院判决变更或确认无效,调解纠纷数量与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事纠纷之比从2005年的13.3提高到2008年的11.8,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得到了初步确立。

  有纠纷就有人民调解组织

  按照“有纠纷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的目标,全市建立了以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为主线的三级调解网络,去年专门针对金融危机中劳资纠纷激增的情况,部署在企业中建立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140家,其中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达到1400多家,基本覆盖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和角落。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7200多名,90%以上的社区至少配备了一名专职调解员。

  人民调解形成深圳品牌

  经过多年努力,深圳探索培育出多个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形成品牌效应,为新时期经济发达、较发达的大中城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例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由集体股份公司出资,聘请专职调解员,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场地、经费和队伍;南山区桃源司法所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解决了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宝安区西乡街道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劳动管理办、信访办等矛盾集中的地方建立调解工作室,建立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互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培育、总结和推广这些做法和经验,我市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多种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得到初步确立。

  鼓励社会中介开展纠纷调解

  报告还指出,我市将努力把人民调解建设成为全市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机制。包括: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法治化、系统化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专职调解员队伍比例,扶持律师事务所、仲裁委、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性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积极主动地介入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难点、热点纠纷调解工作,化解改革进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快人民调解地方立法工作,争取我市人民调解地方立法早日出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水平;鼓励各级、各部门首选使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对人民调解工作措施不力,造成辖区矛盾纠纷积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引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机制;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引导人民群众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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