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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绿地率不得低于30%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5:48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相明 通讯员 王海江)从6月1日开始,《光明新区全面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该区住宅区的绿地率将不能低于30%。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规划局获悉,这是全国范围内正式发布的第一份绿色建筑设计地方规范。

  深圳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在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和建设方面加快了步伐,先后颁布了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但对于绿色建筑的推动尚处于鼓励激励层面,而不是强制性推广。光明新区作为国家级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具备了绿色建筑实施的良好政策、技术与市场条件。在光明新区强制执行绿色建筑地方设计规范,在深圳甚至全国范围内均属于首创,对国家推动绿色建筑起到了很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记者查阅《办法》发现,为使光明新区达到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的相关认证要求,从6月1日起,设计单位、审图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如住宅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每十户居民的停车位配置不得小于3辆,停车距离不应大于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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