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五类暂住学生可以借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6:39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0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19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物价局、省财政厅4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的接收和收费管理工作,5类学生允许借读。

  通知要求,2009年1月1日全省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收费项目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各所学校的建设规模核定该校的班级数和在校生数。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中途正常的转入转出后,班额增加不超过3人。

  通知规定,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县 (市、区)申请就学的5类学生,允许借读: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2、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4、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