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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国:大修基金存款 业主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7:02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聂飞 实习生 王宇)上月“物管条例”二审期间,本报“今日独报”版特别关注了大修基金的保值增值,报道了沙区一小区业主联名提出的大修基金存活期不划算,定活搭配应由业委会定这一建议。昨日,在“物管条例”分组审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肯定了本报报道。他说,沙区老百姓的诉求是合理的,业主对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应有决策权。

  陈光国说,二审期间收到沙坪坝区一些业主联名来信,信中提出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存储和管理问题。现在专项维修资金是统一交给政府有关部门集中管理的,这个专项资金存储在哪家银行、存期长短、利息高低均由政府代管机构决定。来信要求,这笔资金由政府代收是必要的,但这笔钱存到哪个银行、存款期限、利率选择应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选择决定。因为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的钱,不是政府的钱,业主对自己的钱保值增值应有决策权。

  “老百姓的这个诉求是合理的,建议《重庆市物管条例(草案)》中对这一保障业主权益的主张应作出原则性规定,具体办法可由市政府制定。”陈光国说。

  新闻回访

  “感谢市人大关注”

  “感谢市人大对我们的关注,太好了!”昨天傍晚,记者将陈光国在分组审议会上的讲话告诉联名信发起人之一、沙区凤天锦园业主韦继英,她兴奋地说,马上到小区广场去发布好消息。

  韦继英说,商报报道推出当天,小区业主几乎将附近报刊亭的报纸买断了,业主们纷纷叫好。小区的消息公布栏上至今还贴着商报这则报道。韦的同学和好友听说他们这一行动后,纷纷打电话来称这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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