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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开走了 推车乘客雪地遭冻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7:02  华龙网-重庆商报

  死者家属事后获赔5万元,法院前日判运输公司补赔死者家属2万余元

  大雪封山,长途大客车无法前行,客车司机求助车上的乘客帮忙推车,然而乘客龚修华推车后还没来得及上车,客车却开走了。结果龚修华迷路后被活活冻死。事后,已得到5万元赔偿的死者家属仍将大客车所在运输公司告上法院。5月18日,市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死者家属又获赔死亡赔偿金2万余元。

  乘客帮忙推车后失踪

  2008年1月23日,在万州区汽车北站,忠县汝溪镇居民龚修华搭乘万州汽车运输总公司第三分公司的长途客车到广州办事。

  1月24日凌晨3点多,客车行经湖南省龙山县一座高山时,因天下大雪,大客车抛锚难以前行。为了赶路,客车乘务员遂请求车上数十名乘客下车,帮忙推车。龚修华跟其他乘客一起下车推车。经过大家努力,汽车启动。车子前行5公里后,乘务员才发现龚修华并未在车上。

  乘客被活活冻死桥下

  据了解,客车司机发现龚修华“失踪”后,随即租车寻找,但由于当地属高山地域,天寒地冻,荒无人烟,未能找到。于是,司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2008年2月13日,湖南省永顺县青坪派出所在该省龙山县“冼壁溪大桥”下发现了龚修华尸体(距离推车现场不远)。

  经权威部门尸检:龚修华为饥寒致死。

  事发后,经协商,万州汽车运输总公司以及下属的第三分公司与龚修华之妻刘德杰达成一次性赔偿5万元的协议,刘德杰将钱与婆婆周文梅进行了分割。但由于该赔偿协议没有考虑到被害人龚修华所扶养母亲和抚养子女的相关费用,龚修华的母亲及其女儿遂将运输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车辆启动没清点乘客

  在一审中,万州区法院认为,在运输途中,承运人要作好安全服务工作,引导旅客安全上下运输工具。本案中,受害人龚修华并非擅自离开其所乘车辆,而是应乘务员要求下车推车,推车后因乘务员未及时认真清点乘客,导致龚修华未能赶上车,并迷失方向饥寒而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于是,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受害人龚修华母亲、妻子和女儿死亡赔偿金20180元,支付其母生活费5054元。

  宣判后,运输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二中院5月18日开庭审理后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秦静 通讯员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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