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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发帖写博,谁还敢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7:09  长江商报

  杭州“网络实名制”有名无实,“新规”被多数网站“束之高阁”

  据新华社电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杭州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地方立法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城市。这项“新规”在实施以来,社会各界纷纷表示质疑,有关“网络实名制”的争议不断。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系列调查。

  市民

  “实名”之后没人敢举报

  “新规”一出,让杭州市500多万网民一下子“跳”了起来,许多网民认为,上网发表言论必须“实名”,这会带来一个很大的负效应——“过滤”方兴未艾的“网络监督”,当前,有关部门更需要研究的是“如何进一步保障网民批评个别不良官员的权利!”

  近年来,网络监督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比如陕西周老虎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南京周久耕事件、温州“购房门”事件等,皆是借助匿名网友的爆料,引起社会的关注,最终才得以还原真相。

  一些网民担心,“如实登记用户有效身份证明”后会对网络监督造成致命打击。经常在网站论坛间流连的杭州市民徐小姐说,要实名才能发帖,写博客,谁还敢举报?“我是不敢了”。

  调查

  多数网站未真正“实名”

  记者打开杭州网、19楼等当地多个知名网站的论坛、博客板块发现,“新规”在这里仍处于“束之高阁”的状态。在杭州网的论坛里,记者只需要提供用户名、密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即可注册,10秒钟左右搞定,随后就可以自由发帖了。

  多个当地网站论坛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所在的网站还没有要求注册用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准确核实网民信息,很难做到。”杭州当地一家网站的负责人表示,是让网民来我们网站当面验证,还是在注册时要求网民真实填写相关信息?目前还没有细化的规定。

  专家

  相关限制内容界定不明确

  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李立律师提出,杭州这项“新规”,有不少概念诸如“扰乱社会秩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危害”等,并没有相对明细的界定。这些概念直接涉及到处罚或处理的内容,如无明细的界定,就等于给相关行政部门极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杨建华表示,实名举报要承担很多风险,目前,政府方面对于网络监督应当“鼓励”而不是“过滤”。如果一味地堵塞言论,其结果往往是事倍功半。

  要保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护网络说话者权益。互联网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排气阀”,而“网络实名制”将堵塞这个“排气阀”。

  ——浙江大学传媒和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邵志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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