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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考证”政府给掏钱 岛城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7:30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纪礼家

  本报青岛5月19日讯 岛城高校毕业生“考证”也可以享受政府补贴了!19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岛城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农民工、初高中毕业生和大学生等五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合格的,均可享培训费补贴。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培训费花多少,政府补多少。”19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通气会上告诉记者,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稳定就业的意见》,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于派遣期内的青岛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经考核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均可获得市财政给予的职业技能鉴定据实补贴。

  据了解,根据《意见》要求,除大学生外,今年我市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以及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培训也均可享受政府补贴。其中,企业在职职工,经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的,由市促进就业资金给予200—500元的培训费补贴。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对失业人员培训费补贴政策也进行了调整,由此前“4045”失业人员一生可享受二次培训费补贴、其他失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调整为失业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培训。培训合格并获得证书的,每人可获得不超过800元的培训费补贴。

  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证书的,市财政也将给予每人200—500元的培训费补贴。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到技工学校读书有学费补贴。

  同时,岛城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参加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毕业后一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可享受50%的学费补贴,其中“低保”家庭学生的学费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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