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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连借带骗集资四千万 青岛市中院昨开庭审理,10名被害人从即墨赶来旁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7: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郭强

  本报青岛5月19日讯无业人员刘艳青不仅向投资人许诺每隔两月返还30%的高额利润,还雇用下岗工人私刻公章进行诈骗。三年来,他们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多万元。5月19日,青岛市中院在大山法庭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全过程历时4个多小时。10名受害人专门从即墨赶来旁听,他们受到的损失很可能无法追回。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被害人告诉记者,她是从即墨市移风店镇赶来旁听的。刘艳青称自己的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向她借钱,因为自己欠刘艳青哥哥的一个人情,就好心借给刘艳青160多万元,直到报案后,她只得到20多万元的还款。

  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2004年5月,刘艳青打算投资做生意,然而当时家里只有不到10万元的存款,她只好向周围的朋友借钱。由于没有经验,她的首笔投资以失败告终。为了还上欠款,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借钱,称自己手里有不少外贸业务,并许诺三个月返还15%的利润。刘艳青许诺的利润远远高过银行存款利率,所以她很快便筹集了大量的钱。一开始,刘艳青按时把红利打到每个债权人的账户上。一方面,刘艳青并不是做生意的料,她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钱生钱”。另一方面,随着个人虚荣心的加重,刘艳青给自己买了“polo”轿车,给丈夫买了17万元的“红旗”车,还在即墨市购买了一套住房,欠款的窟窿越来越大。

  于是,刘艳青干脆将返利提高到每两月返还30%,还雇用下岗工人程丽华私刻公章进行诈骗。由程丽华冒充公司的副总经理,编造买卖合同骗取投资者的信任,程丽华每签一笔合同就可以得到1500元奖金。刘艳青为把程丽华变成“一条绳上的蚂蚱”,忽悠程丽华把辛辛苦苦积攒的38万元当作公司的流动资金,苦于生计的程丽华则以为找到了好工作。后来,刘艳青的妹妹刘芹莉、妹夫李海风得知二姐刘艳青生意“越做越大”,便帮助刘艳青筹集资金,他们给投资人的利润则为10%左右,从中赚取差价。

  四位被告人当庭基本认可自己的犯罪事实。据青岛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经一家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报告显示,三年来,打入刘艳青、程丽华、刘芹莉、李海风四人账户的金额达到4000多万元,四人返还多名投资人银行账户金额仅为3000万元。据主审法官介绍,投资人大多数损失很可能无法追回,法庭将择期宣判。

  (以上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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