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怀禹
□通讯员曹德权
本报潍坊5月19日讯 王某谎称自己姐夫能帮许某在事业单位转正,三次共诈骗许某30500元钱。15日,奎文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将王某在家抓获。
2007年10月,在事业单位干临时工的许某通过同事认识了王某,就把自己想转个事业单位工勤编制的事和王某说了,王某称包在他身上。2007年11月,王某称其姐夫已知道此事,但需要找别人办理此事,要花2万元钱,王某二话没说给了王某20500元,2007年12月,王某给许某打电话称,其姐夫通过关系得知2008年元月份有一批事业单位的临时工转工勤的名额,但需要给省里的一个领导送礼,还得需要1万元,许某咬咬牙就又给了王某1万元,2008年元月,王某称这一批没办成,中间出了点差子,等下一批吧。此后,便推说其姐夫忙,一拖再拖,许某便开始怀疑。于是2009年5月11日许某到奎文分局刑警大队报了案。
奎文刑警大队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于2009年5月15日将王某在其家中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