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假牌泥头车司机自首领刑两年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通讯员/吴际顺)谢某驾驶一辆假牌泥头车在虎门新联东海山庄路段时与一辆面包车相撞,致面包车上3人受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谢某先是弃车逃逸,后向虎门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日前,谢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去年10月,谢某花16万元买了一辆假牌泥头车给工地拉泥。去年11月7日17时左右,他驾驶泥头车行经虎门新联东海山庄路段时,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致面包车上3人受伤,其中2人当场昏迷过去,后送医院先后不治身亡。
肇事后,谢某非常害怕,怕人打他,便趁其他人在尽力抢救伤者时,悄悄弃车逃跑了。
谢某跑到深圳后一直过着担惊受怕、东躲西藏的日子,并将手机关机,一直没有跟任何人联系过。
事故发生以后,虎门交警大队经过连续七天七夜的侦察,将谢某确定为重点嫌疑人。警方对其朋友进行深入动员,要求他们共同协查谢某的下落。
在虎门交警的侦察压力下,去年11月13日,谢某来到虎门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近日,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谢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且在事故后逃逸,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谢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已部分赔偿被害人家属,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遂对谢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