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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拿大钱处理积案 信访困难人最高可得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09:52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张荣妹)5月19日,太原市公布的《涉法涉诉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太原将建立一项专项资金,通过对部分遭遇特殊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的必要救助,促进历史积案和疑难案件解决,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救助金额最高3万元。

  太原市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专项资金救助是在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突出、社会救助尚未健全特殊时期的一种过渡性措施,不同于国家赔偿,也有别于现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此次出台管理办法,明确救助对象为太原市政法各部门办理的刑事、民事、执行、行政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仅限于自然人,不含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及其他组织)。救助方式除使用涉法涉诉救助资金进行救助外,对部分特殊救助对象的现实困难,将通过劳动保障、教育、民政、残联、慈善等单位购买公益岗位和慈善助学、助残、助困等辅助方式救助。救助一般不超过3万元,特殊情况从严审批。救助资金一般不重复救助同一案件同一当事人,一人多案的一般只救助一次,救助前要公开听证。签订息诉罢访保证书并领取救助金的信访人,如再次发生上访事件,要收回救助金,并且以后不再享受救助。据了解,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只在信访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或救助情况下使用。另外,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由市财政按年度列入预算,必要时可利用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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