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举报“小金库”最高奖1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10:04  内蒙古晨报

  我区将集中治理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

  □记者 刘欣荣

  本报讯7月到10月底,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牵头组建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中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治理期间,自治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5%的奖励,个人奖金最高额为15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据介绍,在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治理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全部予以没收并缴入财政专户,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自治区要求各地落实举报制度。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