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见习记者 郑旭光 记者 余少林 通讯员 陈其 陈航生)十四岁的少年林某向父母要上网费遭拒后,盗窃家中的锅、盆、碗等铁制生活用品,拿到废品收购站内变卖。
林某三年前随父母从湖北省老家到长乐市漳港镇。为了上网,林某时常向父母讨要零花钱。遭拒后,为筹上网费,今年初开始,林某时常趁着父母上班之际,将家中的锅、盆、碗等铁制生活用品,拿到当地的废品收购站内变卖。刚开始,林某的母亲方某还以为是被偷了,只得再买。但是,不管方某夫妇如何补充,家中的物品还是时常缺三少四。无奈之下,本月14日,方某报了警。
当晚,长乐漳港边防派出所根据邻居的反映得知,盗窃疑为林某所为。最后在官兵的教育说服下,林某如实供认了为筹上网费,盗窃家中财物的行为。由于林某未满十六周岁,边防官兵对他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