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戴书伟 通讯员 甘东凌报道 只因多喝了几两小酒,一名男子不仅殴打讨债人,而且兽性大发,3次欲对3名女子施暴。日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蓝某。
4月2日中午,犯罪嫌疑人蓝某和几个朋友在罗湖区吓围村吃饭喝酒,蓝某举杯豪饮,醉意渐盛。此时,被害女子刘某来到饭馆找蓝某,要求蓝某归还欠款,蓝某不肯归还,两人发生争吵。情绪激动的蓝某动起了手,强行将刘某拉到旁边的一家旅馆,未经办理入住登记就直接闯入该旅馆的一个房间将刘某摁倒在床上欲行不轨,刘某挣扎逃出该房,又被蓝某抓住头发拖入房内,蓝某用手掐住刘某的脖子强行拉扯被害人衣物意图实施奸淫。刘某不断呼救并苦苦哀求,承诺不举报蓝某,蓝某才罢手让刘某离去。
刘某逃离房间后,蓝某又窜至该旅馆的洗衣房内,叫嚣着要强奸正在洗衣房内的洗衣女工张某,并将张某拖入房内意图实施强奸。张某奋力挣扎并大声呼救,被蓝某一拳打在脸上。旅馆工作人员闻讯赶来将蓝某拉开,张某才得以逃离现场。此时,旅馆的另一位清洁女工方某进入洗衣房内,蓝某见状上前拉扯方某衣服欲行不轨,幸亏旅馆工作人员将蓝某拉开,方某才得以幸免。此时民警接到报案赶来将蓝某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蓝某的犯罪行为虽未得逞,但其使用暴力强行凌辱被害妇女的犯罪故意与行为十分明显,故以涉嫌强奸罪将蓝某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