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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以旧换新”买家电补贴10%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15: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楠)今后,北京市民“以旧换新”购买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这五类家电产品,将可按新家电售价的10%获得补贴。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会议决定,将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在北京等城市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

  据了解,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同时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J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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