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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法治湖北建设纲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15:40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 (通讯员司忠俊)5月15日,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由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负责起草的《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标志着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全面法治化迈上一个新台阶。省委书记罗清泉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李鸿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是一份统揽法治湖北建设全局的指导性文件,涵盖了法治湖北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行动进程、主要任务和创建要求等诸多方面。《纲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对加快湖北依法治省进程、改善我省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切实增强法治湖北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统一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法制监督等能力,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坚定不移地走强省之路。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湖北,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场宏大的社会创新实践。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健全机制,扎实开展法治湖北建设。要突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突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突出依法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法制教育,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为法治湖北建设打造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有计划分阶段分年度实现目标,丰富载体、扩大影响、增强实效;要通过调研,发掘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创新思路,为法治湖北建设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据悉,《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将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印发全省,并在2010年前落实第一阶段的任务。目前,我省已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部门的目标管理范围,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将对法治湖北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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