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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局积极破解活性炭出口监管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16:03  台海网

  中广网厦门5月20日消息(记者黄立新 陈庚)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厦门海事局着力加强服务意识,积极探索解决活性炭出口监管难题,服务山区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活性炭属碳质吸附材料,广泛应用于工农业领域和环境保护,尤其是汽车工业、溶剂与废气回收工业、空气净化工业、食品工业、水处理等。福建西北山区是活性炭的主产地之一,主要通过福州、厦门、深圳等口岸出口。

  由于活性炭容易因热量聚集而自燃,根据有关规定,活性炭外贸部门在每一票次货物出口前,如提供该产品满足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要求的自热测试证明,可作普通货物运输。否则,要按危险货物运输要求进行申报,这样一来,运价就会高出很多。

  一段时间以来,厦门海事局在不断加大外贸出口危险货物的监管和服务力度的过程中,发现福建省多家企业在辖区将活性炭货物作为普通货物运输时,未能提供所托运货物已进行自热测试证明,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出口,进而影响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也影响了金融危机下的港口经济发展。

  厦门海事局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于4月中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远赴数百公里外的闽西北活性炭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现场取样,并送大连危险货物研究中心进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方根据考察和鉴定结果,厦门海事局及时组织开展评估论证,认为在加强过程监管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一次性取样,一定期限免予提供检验报告”的措施,加快货物通关。

  在这项措施的带动下,闽西北活性炭生产企业增强了应对金融危机、加大生产和出口的信心,并将厦门港作为他们出口货物的首选口岸。福建泰宁金湖碳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广源说,这项措施既节省了成本,又保证了货物出口时间,对企业生存发展有很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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