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李莉 通讯员 刘光辉)年内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压缩20%,并建立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实行经费审核与任务审批联动,从源头控制公款出国(境)旅游。今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2009]12号文件精神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加强全省因公出国(境)管理。
至年底,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团组数、人数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分别压缩20%。财政部门须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协调外事部门建立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实行经费审核与任务审批联动,从源头控制公款出国(境)旅游。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大审核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出国费用,坚决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