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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抢劫 落网后称被抢女子是“小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18:06  生活新报

  记者 李俊蓉 程艺辉

  夜黑风高,年轻男子手握水果刀,悄悄尾随手提花布包的女子进了出租房……抢劫得手才跑出几百米,男子就被警方的摄像头照了个“现行”。昨日,该男子身穿囚服指认现场,称被抢女子是“小姐”,还要记者不要“侵犯肖像权”。

  拒拍照:不要侵犯我的肖像权

  昨日下午2时15分许,高某身穿囚服,在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普吉派出所民警的押解下,重走了一遍那晚他抢劫、逃跑和被抓获的路……

  高某今年20岁,昭通永善人。面对记者的照相机镜头,这个1米5左右的小个子男人有些慌乱,脱口而出:“你们不要侵犯我的肖像权!”当问及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时,高某言语中竟然有些诉苦的味道。

  “那个女的是个小姐!”高某说,今年5月16日晚10时许,他走到王家桥村时,一女子叫住他说,帅哥,要不要进来玩玩,20块钱。苦于无钱的他,便尾随其进屋,掏出了身上带的刀……

  实际上,高某被抓获后的交代,却是另一个版本。

  尾随进家抢劫无辜女子

  今年5月16日晚10时15分许,普吉派出所民警照常对社区内的录像进行监控。突然,屏幕上一名男子从王家桥村巷口仓皇跑出,神色可疑,民警立刻通知巡防队员。见到巡防,男子扭头就跑,才跑出400米就被巡防按翻在地。

  该男子就是高某。据承办民警介绍,当晚高某走到王家桥村巷口,见受害人孙某孤身一人走在前面,便悄悄尾随其到家门口,趁其开门的一瞬,强行将孙某推入房中,用刀逼着孙某交出钱财。在遭到反抗后,高某用刀划伤了孙某的左手,共抢得人民币140元。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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