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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三年办不了证一查买的抵押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1:35  华龙网-重庆晚报

  结果是开发商搞假按揭,从银行套款后还卖人

  本报讯 开发商把抵押房卖给业主,业主住进去后一直无法办证,业主为此告开发商搞假按揭。昨天,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曝出开发商当初的假按揭内幕——当初以业主名义假按揭购房的人,是开发商的员工,是领导安排他在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上签的字,自己并未购房。

  刘先生的代理律师称,2006年刘在渝中区上清寺一知名商住楼购买了一套房屋,但至今房产证都没办下来。刘为此前往有关部门查询,结果发现他的房屋还处于抵押之中。

  通过查阅房管部门的资料显示,此房在2001年时,开发商就通过按揭的方式,销售给一詹姓市民。银行提供23万元按揭贷款。银行为了规避风险,把房屋作为抵押物,在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该房屋因未还清按揭贷款,就一直未解除抵押。这意味着,刘先生花钱买了套5年前的抵押房。

  按照规定,房屋被抵押后是不能出售的,当然也无法办产权证。

  刘先生的律师称,只有在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詹某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无效并解除抵押之后,刘的房屋才能办产权证。

  昨天,法庭就詹某的贷款合同、购房合同进行详细调查。当法庭询问詹某,詹某说向银行的贷款申请、贷款合同等贷款方面的手续签字,以及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签字都是他本人所签,房屋是他买的。并告诉法庭,他首付了10多万,贷款23万多。当法官问他首付和月供具体多少,詹某却支支吾吾说“记不清”。

  刘先生的律师当庭反问,房屋总价才26万,而詹某说的首付和贷款加起来却有33万。法庭也不认同詹某会连首付月供都记不清。法庭告知詹某,如果房屋真是詹某购买,是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在经过5分钟休庭期间的思考后,詹某告诉法庭,他从来没有在开发商处购房。2001年时,他在开发商处当保安。当时是单位领导安排,喊他在银行贷款手续和购房合同上签的字。仅仅是签字而已,其他什么都不知情,从没交过月供,每月都是单位在帮忙还,还了多少他不知道。

  开发商代理人在庭上也承认,詹某的按揭贷款是假按揭。

  此案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提醒》》

  如何避免购买抵押房

  购房者在购房缴款之前,有必要去各区的房管监理所等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其房屋有关登记情况,调查清楚后再签订合同缴款。其次,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一定要督促开发商及时进行合同备案,进行预告登记程序,以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和“假按揭”等现象。记者 罗彬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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