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派株洲记者 吕宗恕) 株洲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沈平,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局联系项目的分管领导曾建华,该局信息工程办主任、红旗路高架桥项目负责人丁威3人,昨日被株洲市委免去党内外职务。
17日,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发生大面积坍塌事件,9人罹难,16人受伤。
3人监管方面负有责任
昨日,株洲市政府就事故召开第四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市政府秘书长陈旌称,事发后,省市主要领导要求尽快查明原因,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市有关部门成立“5·17”省市联合调查组。陈旌介绍,经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上述三人对事故在监督管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免去三人党内外职务。
施工方疑无拆桥资质
发布会上,陈旌介绍,经查实,4月27日,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上述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项目;由南岭公司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项目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0号到86号及89号到108号桥墩实施拆除爆破。
此外,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株洲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全程监理,禹卓担任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总监理,邓文辉、刘忠林两人负责协助监理。在监理中,禹卓等未对程继昂等人是否具备资质和安全措施予以审查。
检察机关昨日依法批捕9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株洲市公安局16时执行逮捕。
■ 名单
9名被逮捕人员名单及职务
●高育滨 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新贵 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禹 卓 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总监理
●程继昂 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承包方
●邓文辉 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监理协助
●张益兵 机械拆除操作工
●程继辉 机械拆除操作工
●黎树林 机械拆除操作工
●周 涛 炮机操作员
9名罹难者名单及相关信息
●陈志明 男,35岁,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佘志华 男,22岁,长沙市望城县人
●周志敏 男,40岁,株洲市云田乡人
●李雪峰 男,41岁,湖南益阳人
●陈瑾宜 女,7岁,陈志明之女
●余 勇 男,33岁,长沙人
●邓可辉(音) 男,28岁
●杨志国 男,39岁
●陈亮凡 男,30岁
■ 疑问
问题1 遇难者9人,还是10人?
“‘10人遇难’是口误”
截至昨日,“5·17”事故遇难者人数未发生变化。而“9人遇难”的说法引发质疑。
5月18日,株洲市政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株洲市政府秘书长陈旌在念新闻通稿时,称此次事故“共有10人遇难”。在即将结束发言时,陈经人提示对遇难人数作了修改,称“9人遇难”。昨日,株洲市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9名遇难者”没问题。“10人遇难”是陈旌在发布会前接到稿子时,以为数据有变,口误所致。
根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重大事故分四级,其中二级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介于10至29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至300万元间;三级重大事故则是三人至九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
问题2 被埋车辆24辆,还是更多?
“或因重复计数所致”
18日中午,湖南省消防总队宣教中心何超群介绍,至当日上午,共找到27辆被埋车辆。当晚,该中心提供的书面稿件显示,“消防部队救援总指挥岳喜强政委将现场救援人员分成4个救援组,第一组负责4个桥墩,17台埋压车辆的救援工作;第二组负责4个桥墩,12台埋压车辆的救援工作……”表示有29台车被埋。而新华社有报道称,事故共压砸车辆27辆。18日召开的事故第三次发布会通报,废墟中找到24辆车。
昨日,株洲市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人称,造成统计被埋车辆数据前后不一,可能是消防总队将废墟压埋的同一辆车的前后当作了两辆车,导致统计数增多。
问题3 被控制者有12人,还是9人?
“有人调查后被排除”
18日,新华网湖南频道《直击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件》稿件称,“湖南已对12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此,株洲当地媒体也有报道。
昨日下午,当地政府提供稿件仍称是9人被捕。不过,该通稿中提到程继昂、刘忠林等9人参与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负责协助监理的“刘忠林”并未被逮捕,而没有出现在拆除过程中的“周涛”却被予以逮捕。
对此,株洲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龙年喜介绍,被批捕的9人名单是市公安局移送过来的,刘忠林不在列。“周涛是炮机操作手,固有责任。”
株洲市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人称,当时警方提交了12人名单,随着调查深入,可能发现有人没被涉及。
本报特派株洲记者 吕宗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