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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工商局 获全国普法先进集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2:0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徐锡思 实习生 陈建辉

  本报讯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评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据悉,全国共有14个工商单位获此称号,泉州市工商局是福建省工商系统唯一的上榜单位。

  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表彰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显示,全国共有661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据泉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几年来,该局在推行行政指导、深化执法“四制”、完善听证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创新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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