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俞志村 通讯员 黄建伟
时间:昨日上午9点半左右
地点:泉州市区涂门街大郎巷46号民房
事件实录:民房四楼阳台堆放杂物发生火灾,所幸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
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四楼阳台浓烟不断往外冒,房门被锁,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人员立即对房门进行破拆,并用一把水枪从外围封堵火势,5分钟后,火被扑灭了。现场消防员介绍,着火物为放置于四楼阳台的一把塑料椅,现场还能闻到塑料烧焦的味道。
泉州市消防支队相关人士提醒,不少居民在阳台堆放杂物,存在消防隐患。这样,万一遇到外来的飞火(如点燃的烟花爆竹,楼上扔下来的烟头等),阳台上放置的可燃物就有可能被引燃,进而引发火灾,威胁室内和左邻右舍的安全。此外,要是楼房失火,楼梯被火焰阻塞,一般还可以在阳台上暂避一时,等待消防救援,但如果阳台被杂物堆满,就难有退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