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嫌疑人沈某将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沉重代价 电视截图
□晨报记者 姚克勤
昨天下午3时许,罗店“5·17”金项链抢劫案嫌疑人沈某从安徽寿县被押解抵沪,警方将对他进一步审查。
作案动机:
抢金店是一时冲动
据了解,沈某今年30岁,家境比较普通,由于他没有正当职业,经济状况并不好,因此生活费用全靠家人给予。沈某有亲戚在沪打工,他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来沪走亲戚,而这次作案也发生在探亲期间。事发后,内心惶恐的沈某迅速跑回上海暂住地躲藏,次日中午自认为风头已过,便乘车返回老家,不料还未来得及将金项链变现就被警方抓获。沈某到案后对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并表示用榔头抢劫金店是一时冲动。
李国机律师事务所邬华良律师告诉记者,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抢劫罪。从被抢金项链的价值超过3万元来看,涉案金额比较大,且在众目睽睽之下于闹市抢劫,情节比较严重,因此他很可能面临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记者回访:
保安将接受技能培训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罗店镇塘西街上的联谊百货商场,看到事发金店内被敲破的柜台依旧盖着红绸布,不过门口多了一名20多岁、身穿制服的男保安。他表示,老板雇了他和另外一名男子从事保安一职,两人近日还将去公安局接受保安技能培训。金店的营业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从公安局处获悉案件已侦破,待取证等工作完成后即可前去领取被抢金饰。
记者在商场里转了一圈发现,前来购物的顾客络绎不绝,不过不少营业员坦言,劫案发生后生意变得稍微差了点,一些商家打算通过促销来提升人气。
案件回放
5月17日晚7时50分许,宝山公安分局接报:宝山区罗店镇一商场金饰品柜台金项链被抢,案件引起警方高度重视。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指示全力以赴尽快破案,追回被劫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