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静 汪晶晶 记者 沈之蓥
时间:5月20日上午
地点:奉化法院
起诉对象:王某
起诉事由:涉嫌非法行医
王某是个年过半百的女子,奉化当地人。去年10月20日,76岁的老戴因面部神经痛,到王家治疗。
王和戴是老熟人,采草药时相识。王给老戴打了一针,没过多久,老戴便感觉浑身不舒服,王把他扶到自家床上,连忙跑到别的诊所叫医生,等他们赶到时,老戴已经不行了。
经宁波市医学会鉴定,王的药物注射行为与老戴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完全责任。
王某有没有非法行医?
法庭上,王否认了,她称自己的本职是做家政服务,给人看病是业余爱好。
王只有小学文化,但她从小便对医术很着迷。王称,平常街坊邻居有点头疼脑热,都会去找她,她看病也从不收钱。
对于注射用的药剂,王说是老戴自己带来的,但戴的家属否认了。
在王看来,她给老戴看病完全是助人为乐,发生这样的悲剧,也是她不愿看到的。
王说自己平常是很热心的:“一次,有间屋子发生大火,都没人敢冲进去,是我跑进去,把一个老人给背了出来……”
“你都没有行医资格,这事能随便帮吗?”检察官举了数个证人的证言反驳王的说法,其中有个长青春痘的男子,经老戴介绍,到王那里看病,结果王一针下去,把人家给治坏了,这人到现在还在北京治疗。
王的律师辩护时说,王的行为不是非法行医,应该算过失致人死亡。
庭审两个多小时,法官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