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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中有贼 计中有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3:45  都市快报

  通讯员 张庆华 记者 叶建良

  本报讯 电影中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坏人和坏人之间,也会设计各种圈套,最终得手的,是一个最不起眼的人物。

  丽水小飞怎么都没想到,和他一起翻墙盗窃的同伙居然会引他栽进一个圈套。昨天,丽水莲都法院透露,设套的陈某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这是一个怎样的圈套?

  去年12月27日,陈某怂恿玩伴小飞去丽水市区某汽车租赁公司偷东西。陈某说,那家公司里很多钱财,一旦偷窃成功,每个人可以分到二三千元。

  17岁的小飞没多想就同意了。凌晨1点左右,陈某和小飞开始行动。

  一开始,盗窃过程似乎很顺利,甚至连租赁公司的卷闸门也是虚掩的。

  到了里面,小飞点亮了打火机照明,陈某很快便找到一条金项链、一部手机和一个背包。

  这一过程中,陈某还特意把这些“战利品”,让小飞一一过目。可就在陈某让小飞搬走一台电脑显示器时,租赁公司的老板朱某和两名员工突然出现了。

  说时迟那时快,陈某撇下小飞,赶紧跳上了车子开车逃走了,而小飞最终被抓个正着。

  失主朱某却貌似很好说话——只要小飞能把盗窃的财物送回来,他可以不报警。

  小飞无奈,只好签下了愿意赔偿损失10350元的欠条,并随后在亲戚帮助下,当场赔付了1000元。

  事后,小飞越想越不对劲,就去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调查发现,这起案件是陈某和朱某两人共同策划的圈套,目的是为了敲诈小飞一笔钱。

  而且,陈某当时到手的主要财物金项链也是假的,其他财物也早就被他还给了朱某,甚至连陈某当时开的车子也是由朱某提供的。

  法官介绍,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和盗窃罪。而案件中的“失主”朱某和小飞,则将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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