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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公民的建议形成司法解释:摁手印有法律效力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3:4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最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出台引起法律界的广泛关注,而被称为此次立法中最大的一个亮点则是:第五条规定的“摁手印有法律效力”的立项是采纳河北公民赵英良的建议作出的。这是我国首例由民间提请制定的司法解释。

  以往,我国《合同法》只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摁手印”的形式是否认定合同成立并无规定,但实践中的交易非常复杂,大量格式合同由另一方摁手印形成,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人也喜欢摁手印签合同,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对于合同是否成立,法律人经常发生争议,也由此引发不同判例。

  赵英良是河北一名从业10年的律师(最近已转至北京执业)。他告诉记者,执业经历中曾遇到不少关于“摁手印的合同是否成立”的案例,他对立法中存在的这个漏洞感到苦恼,但是作为一名普通律师,他的思考和建议很难传达上去。

  作为我国法律重要渊源的司法解释立项,以往主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庭、室根据审判实践,提出意见,经批准后确定。两年前,赵英良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新的司法解释立项计划中,规定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各级法院的有关意见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建议了。立项建议首次向社会敞开大门,赵英良当即将建议书寄往最高人民法院。此后,他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电话。经多次沟通,他得以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5月13日正式公布实施,而“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被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赵翔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公民对司法解释立项的建议第一次正式体现在此次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中,体现了司法的民主化。当前,最高法院越来越重视广泛听取民意,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的意见,将社会各界有价值的意见作为司法决策的重要参考。今年4月最高法院还专门出台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他还透露说,在制定与《物权法》有关的司法解释中,最高法院也最大限度地听取了民众意见,相关司法解释近期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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