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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受贿副局长称“藏钱是个人爱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4:32  今日早报

  前日,广州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原副局长黄鹏被控受贿50余万元人民币在广州越秀区法院受审。除此之外,公诉机关还指控黄鹏另一项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庭审上,黄鹏称,在家里藏匿221万港元的行为是“个人爱好”。

  现年43岁的黄鹏是江西九江市人,1988年参加工作。被捕前,他任广州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副局长。他是审批该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批示签字等业务的关键人。

  除了被控受贿罪之外,黄鹏还被控176万港元来源不明。

  2008年,开发区纪委对黄鹏进行调查。在搜查黄鹏卧室时,办案人员发现在啤酒箱、衣柜、香烟盒等多处塞满了港元。据统计,这些钱共约221万港元、2万美元。

  对此,黄鹏在侦查阶段曾经供述,这些钱中有100万港元为某开发区投资公司董事长郑某赠送,50万港元为该公司另外一人赠送,还有的是收的红包或打麻将赢的钱,其余的钱则为自己的收入。

  在审查起诉阶段,黄鹏突然翻供。他称,176万港元是自己多年的积蓄。据此,越秀区检察院遂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起诉。庭上,黄鹏坚持“积蓄说”。他表示,这笔钱包括其父母和开眼镜店的弟弟给他的钱。

  当公诉方多次询问为何不把钱存到银行而放在梳妆台等处时,黄鹏面不改色地强调:“这只是我的个人爱好。”他说,他认为港元升值空间大。他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元,放在家中,后来也就没去管它。公诉人质问黄鹏,如果是为了升值的目的,在港元贬值的情况下,还把巨额现金放在家中,无法收取利息,根本解释不通。

  但黄鹏无法提供自己兑换港元的凭证。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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