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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内狗狗禁止进入公共绿地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诗敏)近日,为加强犬只管理,预防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出了《关于防控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据了解,我市的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其他区(市)县城市城镇,已经被定为了养犬重点管理区。据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除警犬、军犬、科研犬、观赏犬及演艺犬外,一律禁止饲养其他犬只。而且市民要领到《犬只准养证》后,才可饲养犬只。

  在我市重点管理区内,犬只将会被禁止携(牵)进入市场、商店、公园、公共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禁止户外敞放、搭乘公共汽车(乘的士需经得驾驶员同意)及犬主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产生的粪便等行为。

  公安机关提示市民,犬主若未按规定办理犬只免疫证和《犬只准养证》,主管机关将会依法对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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