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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涉黑第一大案公开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6:49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周启金 贾端阳)南漳男子朱曙光刑满释放后,纠集一批不法人员为自己效力,欺行霸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造成数十人受伤。昨日,这起南漳涉黑第一大案在该县体育运动场公开宣判。南漳调集百余名武警、民警、法警,参与提押被告人和维持秩序,近3万名群众在现场旁听了宣判。

  南漳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朱曙光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混迹于南漳县城关地区及武安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自1998年以来,朱曙光先后纠集杨俊、金庭红等一批不法人员为自己效力,对他们灌输江湖义气思想,并施以恩惠,组织他们进行欺压群众,欺行霸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朱曙光为组织、领导者,以杨俊、金庭红等为骨干成员,以韩中生、柏宜志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南漳县尤其是城关、武镇地区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导致数十人受伤,造成恶劣影响,对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南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朱曙光等24人共触犯9项罪名,其中17人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遂对朱曙光等24人分别判处20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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