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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老人被“出卖”后续 泄密民警受记过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6:50  台海网

  

上访老人被“出卖”后续泄密民警受记过处分

  台海网5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本报报道海沧区青礁村老颜信访材料遭泄密一事(详见本报5月7日AⅠ04焦点版报道),终于有了处理结果。前天晚上9点左右,厦门市公安局在公安网上发布了处分决定,海沧上访材料遭泄露一案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惩罚。责任民警张警官受到记过处分,其上级领导、海沧派出所刘副所长也受到行政告诫处分。

  据了解,市公安局在全局通报了此案件,并责令海沧公安分局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民警保密意识教育。同时,市公安局还要求各单位继续加强保密工作监督检查,防止今后再发生此类问题。

  早在5月7日本报报道见报当日,海沧公安分局纪检部门和派出所就同时针对此事展开调查。海沧派出所林教导员说,经调查查明,是被投诉人趁民警不注意,将材料拿到派出所附近复印。他说:“这是一起因疏忽导致的过错,但我们不会不了了之,一定会追究责任。”

  

  厦门市公安局调查后也认为,此次信访材料遭泄露最终造成不良后果,原因是张警官“因工作疏忽导致信访材料外泄”。这一认定和海沧警方相一致。

  据警方介绍,此次处分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违纪错误。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经厦门市监察局驻公安局监察室办公会研究,5月19日市公安局决定,对责任人海沧派出所民警张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对保密制度落实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海沧派出所副所长刘某给予行政告诫处分。

  议见·立场

  保密就是保住群众信任

  出于信赖,老百姓把上访材料交给警方,这不仅事关群众利益,也关系到群众安全。因此,泄露上访材料就是破坏群众对公权力的信任;保密,就是让群众有安全感,就是保护好他们对政府的信任感。

  这一次,厦门市公安局如此重视,反应迅速,足见其对群众信任感的珍惜。在一篇报道见报12天内,两名警察受到处分,全局通报,还在全局范围内加强保密工作监督检查,这就是防微杜渐,防止小事酿成大祸。

  幸好,此次泄密事件最终只引起一场法庭诉讼,没有引发武力报复。但是,一些人报复心理很强,如果上访的材料不时泄露,谁也不敢保证,被信访者会不会使用暴力。因此,警方加强保密工作意义重大,此举不仅保障了群众安全,也捍卫了公民最基本的信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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