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昨日联合发布公告,5月21日和22日两天,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办理公务员考试政策加分。
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科员(办事员)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计算机、会计职位或限定性别与招警条件的职位),按法官(检察官)职位对待。即对上述职位,未限定报考者须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条件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可办理政策加分手续。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在今天和明天 8:30—16:30到省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一号楼,咨询电话:027—87710491、87811265、87231389)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登记确认手续。逾期仍未到现场进行审核的,将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