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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7:07  长江商报

  中石油站点销售不合格柴油

  2008年9月27日,松滋市工商局接消费者付某举报,称在中石油龙台加油站加0号柴油665升后,发现柴油颜色混浊,使用时车辆经常熄火,造成机械损坏。付某多次找经销商协商要求赔偿无果。经检测,该0号柴油为不合格产品。松滋市工商局对该站处以罚款1万元。

  鄂州有线电视强制关闭信号

  2008年5月,鄂州市城区某小区居民向鄂州市工商局申诉,称鄂州市有线电视公司为了推广数字电视,将小区模拟用户的信号由原来的36个频道关到只剩下6个频道。而他们现使用的有线电视收视年费才交几个月,要求工商部门依法维权。经查,该公司采取强行关闭部分模拟信号的方式,加快推广数字电视,从而引发居民投诉。经工商调解,该公司恢复开通原来的36个模拟信号频道。

  保险公司让教师带学生买保险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竹溪县客户服务处从2006年8月开始,通过在部分学校中发展教师、后勤人员等成为其保险业务员的方式,在学生中推销保险业务。2006年至2008年总计支付费用约1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竹溪县工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万元。

  银行欺骗客户开通收费业务

  2008年6月4日,潜江市市民李先生发现其存折中被扣了10元钱,于是到某银行咨询,银行称是“电话银行的费用”,而李先生没有申请过此项业务。李先生要求银行查询,银行说要交40元查询费,不交不能查。李先生随即向潜江市工商局申诉。随后,银行解释,10日之内客户不来主动取消该业务,则当月开始收费。经调解,银行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并为其取消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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