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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塌桥仨责任人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7:17  郑州晚报

  直接造成事故发生的9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死者赔偿标准确定为每人40万元

  20日,记者从株洲市处置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专门机构了解到,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安排,“‘5·17’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已经正式成立并实施彻底调查。此外,事故的善后处置方案已确定,死者赔偿标准为每人40万元。目前,造成事故的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3名责任人被免职。

  据“‘5·17’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查工作将通过查阅原始资料,现场勘查,实物检测,找当事人询问,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把事故搞准、摸实。在此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此外,记者从株洲市政府了解到,相关方面对事故中的死者,不论城乡、不论年龄,死亡赔偿标准统一定为每人40万元,由施工单位委托业主单位先期代为垫付赔偿,这笔钱不包括事故中受损车辆的赔偿。

  记者20日从株洲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现已有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株洲市建设局局长等3名责任人因高架桥坍塌事故被免去党内外职务。经查实,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桥墩实施拆除爆破。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程监理,由禹卓担任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总监理,邓文辉、刘忠林两人负责协助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禹卓等人没有对程继昂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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