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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17000多户“老大难”房子已领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7:22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李红实习生杨亚娟

  核心提示

  房子都入住好多年了,房产证却迟迟拿不到手,住着感觉不踏实,还牵涉到孩子上学、房子交易、银行贷款等诸多问题。2006年,郑州市出台政策,至今已为17000多户“老大难”房子办理了房产证。为惠及更多的市民,目前该局打算会同有关部门,将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证办理范围扩大,时间延长,争取让更多的老百姓领到房产证。

  17000多户已领到房产证

  2006年,郑州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对2001年8月15日之前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产权无争议的九类房屋给予办理房产证。这九类房屋大约有5万户,截至目前,已有17000多户得到解决,另有2000多户正在办理中。

  据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李武建介绍,2006年出台的政策,主要解决九类历史遗留的房屋问题:1.国有土地证手续不全的房屋。包括旧城改造的房屋、直管公房房屋、省直单位从汴迁郑时征用的土地上的房屋。2.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3.房改售房资料不全的房屋。4.联建房。5.未竣工验收资料的房屋。6.拆迁安置房屋。7.相关资料遗失的房屋。8.过去已经政府作出决定的房屋。9.同一栋楼内大部分住户已办证,剩余零散户的房产证。

  3万多户依然难办证

  目前,为何还有3万户“老大难”房子的房产证没解决?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解释,处理这些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手续比较复杂,如果住户手续不全,还要查档案。有些情况复杂的住房要提交报告,房管部门要开会研究,处理完之后要登报公示一个月,周期较长。目前,最难办理的是一些集体企业破产不存在了,当时建房手续也不规范,目前也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代办,职工无法办理房产证。还有一部分是不在2006年下发意见的九类房屋范围之内,例如有些土地规划不规范,仅仅是用地批复,或临时用地批复,盖房卖房。这类情况必须向郑州市政府汇报,专门处理。

  “还有一些市民产权意识淡薄,觉得麻烦,不重视办证,认为反正房子一直住着,没有房产证也无所谓。”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这样,房子就无法交易过户,即使现在不办证,但将来还有遗产继承和分割,还要办理房产证。所以还是应把材料准备好,提早办理。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疑难登记科的咨询电话是:67889283、67889285,市民有问题可咨询,前往办理。

  老房子办证有望延长年限

  2006年出台的《意见》给“老大难”房屋划出了时间杠,即对2001年8月15日之前的房屋办理房产证。之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办证难题。

  据郑州市房屋交易登记发证中心常务副主任宋国选介绍,《意见》没有包含的新问题有三大类:

  一是单位购买开发商的商品房,没有办理转移登记的前提下,单位把房子以职工集资的方式,又出售给职工,现在单位不存在,造成职工无法办证。

  二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自己下属的企事业单位建房,以职工集资方式出售给职工,土地没过户,规划等手续不全,无法办证。

  三是房子多次转移登记,原建设和购买单位已经不存在,原建单位欠缴税费,无法给现在住房人员办证。

  为了给这些新出现问题的市民办理房产证,办证范围有望延长时间到2003年底或2004年初,争取让更多的群众领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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