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园
□通讯员贺涛
本报5月20日讯 平阴、济阳的四个年轻人在济南打工,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装卸工。因嫌刮风下雨时上班太过辛苦,四人便萌生了抢劫一辆三轮出租车做交通工具的念头。然而他们万万想不到,就是一辆三轮车,令他们要在牢狱中消耗大把的青春。5月18日,平阴县法院对这起抢劫案做出一审判决,四名男子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数万不等的罚金。
周某等四人都是济南某物流公司装卸工,只有20多岁。四人所住的地方距工作地点路程较远,四人提起此事,认为刮风下雨时上班不方便,商议抢劫一辆全封闭载客三轮车作为交通工具。
2008年10月9日,四人自济南返回平阴县城,在路边小摊购买了一根5米余长的绑带,分为三段,而后在平阴县城各街道闲逛,寻找作案目标。当天18时许,四人把女司机吴某确定为抢劫目标。
四人以去安城手套厂为名租用吴某的三轮出租车。当车行出一段后,坐在后座的周某用绑带勒住女司机的脖子,另外三人用拳头殴打女司机头部,并将司机捆绑后扔至路旁沟内。四人将三轮出租车及车上现金100元、一部手机等劫走。后经鉴定,被抢三轮车价值11967元、手机价值295元。
被告人到案后,还供述了另外一起抢劫罪行。2008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周某、赵某某、赵某在黄河大坝路中拦住一农用三轮车,在欲实施抢劫时,发现车上有十余人,因害怕被打,遂逃跑。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均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周某、赵某有期徒刑12年,赵某某有期徒刑11年,展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