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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全省试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为高危行业职工系牢“保险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7: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刘海鹏

  □实习生刘彦朋

  本报济南5月20日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省政府确定在全省推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试点从6月份开始。

  我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是为了推进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我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试点范围包括全省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这些单位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开展试点。试点工作从6月份开始。

  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其保险责任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死亡后,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有关死亡赔偿的规定给予保险赔偿,即按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确定赔偿金额。造成从业人员伤残的,按照保险合同中的附加险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试点实行全省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同时实行与被保险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以往年度事故发生情况等相结合的费率浮动机制,促进参保企业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费由投保单位按照规定开支,也可以从生产经营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列支。

  为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保,通知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减交或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同时将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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