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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版主人体照笼络网民被抓 色情还是艺术难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8:00  云南网

  色情 ?艺术 ?这次真是个问题

  开通了1年多的网页,前来浏览的网民寥寥可数,这可急坏了版主,为增加网页的点击率,竟想出用“美女照”来笼络网民,移花接木地将另一个网站上的火爆图片,链接到自己的网页上,接下来的7天,浏览人数飞速猛进,点击率达到11.6万多次,但该“策划人”因涉嫌传播淫秽图片被官渡警方抓获。昨日上午,官渡法院审理了这起传播淫秽物品案,图片的定性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网迷设网页 ?

  为增点击率上传千张“黄图”

  传播淫秽图片的男子王某,来自昭通,因长期沉迷于网络世界,便在2007年自己开设了一个网页,并起名为“昆明信息港”,但前来浏览网页的人很少。为提高网页的点击率,去年12月11日,王某将一个名为“天羽人体摄影”的网站链接到自己的网页上,并开通了人体版块,该版块还分设了欧洲人体摄影、亚洲人体摄影等4个小版块。从去年12月11日到17日,王某先后在自己的网页上上传了1240张图片,该网页在短短7天内,点击率就高达11.6万多次。

  在发现该网页有异常情况后,昆明市公安局网监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王某上传到网页上的上千张图片,都涉及到淫秽内容,昆明市公安局网监大队随即通知了官渡警方。去年12月17日,王某在出租房被民警抓获,并从他的出租房内查获了两台电脑,其电脑的硬盘上储存有王某上传到网页上的1240张图片,经鉴定,这些图片均为淫秽图片。

  庭审焦点 ?

  是艺术照还是淫秽照片

  图片的定性问题,成为昨日庭审的焦点,王某认为自己并没有犯罪,辩称上转到网页上的1200多张图片都是人体艺术作品,而非淫秽图片。王某的辩护人认为,图片鉴定部门不应该是昆明市公安局,应该是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市公安局的鉴定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公诉人则认为,公安机关有权对这些图片进行鉴定,而昆明市公安局得出的鉴定,正是根据新闻出版署的相关规定做出的。

  王某开设的“昆明信息港”,与昆明市委、市政府主办的“昆明信息港”是同名,两者有何关系。据记者了解,王某可以说是昆明信息港的“鼻祖”,开网页的时间早于目前的官方网站“昆明信息港”,王某于2007年3月,将自己的网页起名为“昆明信息港”,而市委、市政府主办的“昆明信息港”,正式开港的时间是去年的12月11日。据悉,以往在百度中,只要你按词条搜索“昆明信息港”时,王某的网页排列在第二。但他开网页以来,即使是乘着正规“昆明信息港”的“东风”也没有让他开设的网页人气攀升。

  不管是真是假,网站和网页都是“孪生兄弟”,注册也应该受到相关审核部门的阻拦。据了解,王某于2007年3月开设的名为“昆明信息港”的网页,并不是独立的网站,而是挂靠在其他服务器上的。由于案情复杂,庭审中王某的辩护人,又提出新的诉讼要求,法庭休庭合议后,决定择日继续审理此案。

  记者 何谨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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