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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榆林5月20日电(记者倪建军通讯员乔小兵)5月2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榆林“涉黑第一案”在陕西省榆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赌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等8项罪名,对李文栋等8名被告人依法提出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6年12月起至2008年2月中旬,以李文栋为首的犯罪团伙大肆进行抢劫、赌博、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榆林市的投资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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